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章永乐
单位:章永乐:北京大学法学院(Zhang Yongle, Law School, Peking University)
关键词:国际体系,大国协调,均势,战争法
基金:*本文写作得益于笔者与托尼·卡蒂(Tony Carty)、强世功两位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讲授的施米特《大地的法》(Der Nomos der Erde)研讨班,刘小枫教授主持的第二届六绎论坛以及开放时代杂志社与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联合举办的第十六届开放时代论坛,在此感谢各次活动的所有讨论人。文责自负。
卡尔•施米特对国际秩序的论述兼具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视角。一战之后,他以19世纪维也纳体系所代表的经典国际法体系为参照,对压迫德国的战后国际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批判。在其笔下,以国际联盟为标志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在诸多方面背离了维也纳体系的基本原理,欧洲古典国际法的诸多原则被放弃,更重要的是列强之间就政治空间的划分严重缺乏共识。然而,从中国近代历史经验来看,正是西方列强“大国协调”的破裂,导致国际层面缺乏镇压非西方国家民族革命的统一力量,中国才获得了通过革命走向独立自主的历史时机。中国20世纪的革命战争并不符合施米特推崇的欧洲经典战争法,但启发了他二战之后关于“游击队理论”的思考。在当代语境下,对施米特国际秩序思考的反思性阅读,有助于中国更好地理解自身的历史处境,并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发挥更具建设性的作用。
来源:2019年第3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