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康向宇
单位:康向宇:清华大学法学院 (Kang Xiangyu, School of Law, Tsinghua University)
关键词:一国两制,基本法,功能界别,代表制,金庸
基金:*金庸先生生前秘书李以建为本文提供了史料方面的指引,赵晓力、王振民、刘诚、田思源、余凌云、冯林轩及匿名审稿人都提出了中肯的修改建议,在此谨致谢意。
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部分成员由“功能界别”选举产生。但长期以来,功能代表制都被视为一种有“香港特色”的地方性制度,鲜有人进一步追问其背后的“国家理由”。本文试图通过重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查良镛(金庸)的功能代表理论,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揭示功能代表制对于“一国两制”的重要价值。概言之,功能代表制使主权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以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都可以在特区的日常政治中被制度性地代表,有利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推动国家改革开放,使“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今天,金庸的功能代表理论依然有历史与现实的双重意义。
来源:2021年第6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