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曹舒张肇廷
单位:曹舒: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Cao Shu, Law Schoo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张肇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Zhang Zhaoting, Law Schoo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关键词:撤县设区,行政区划变更, “十四五”时期,法治化,县制
基金:*本文受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十四五’背景下撤县设区的实证调查与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SHZLZD2201)的资助。
作为落实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撤县设区近年来在众多城市被广泛应用,引发“无县时代”之问。本文从“何为”“何以”“何往”的不同层面分析了当代中国的撤县设区。通过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撤县设区的时空演变情况,判断撤县设区进入总体收缩阶段,仍以经济性因素为主,区域集聚性持续增强,并由沿海向内陆,由中心城市向次中心城市转移。立足新发展阶段,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为撤县设区提供了新的动力源。基于法学分析视角,撤县设区实质是关乎国家权力配置与互动的宪法制度,理应回归法治之路,遵循宪法确立的规范、原则与精神,顺应撤县设区的自身发展规律。整体而言,撤县设区不会导致县制的消失,未来需通过制定行政区划法,构建行政区划法治保障体系。
来源:2022年第4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