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赵珊
单位:赵珊: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Zhao Shan, School of Law, 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关键词:商会,国家与社会,“第三领域”,半正式治理,商协会
基金:常健,2008,《清末民初商会裁判制度:法律形成与特点解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第52—61页。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商会史研究经历了阶级分析、现代化以及“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三种理论范式的洗礼,最终殊途同归为对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论的认同,将商会看作西方式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终将形成与国家对立的“市民社会”。商会在1949年后的完全国家化更加剧了这一认识。深陷这一理论陷阱的商会史研究,既无法持续产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理论成果,也无法为当代商会提供经验借鉴。但从实践出发可见,近代商会是在中国独特的高度集权的政府与简约主义的行政体系的悖论结合的制度框架下形成的“第三领域”,其中突出的半正式治理机制,体现的是国家与民间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结与互动互塑,绝非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联系近些年崛起的“商协会”可以发现,“第三领域”的半正式治理传统仍在悄然运作,对于商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2023年第4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