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魏磊杰
单位:魏磊杰:厦门大学法学院(Wei Leijie, School of Law, Xiamen University)
关键词:法治中国,话语体系,一元普适主义法治观,祛魅,主体性
基金:*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大国崛起语境下我国国际法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1BFX1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转型升级,然而,对于建设何种法治中国,以及如何建设此种法治中国,当下中国法学界仍旧没有达成普遍的共识,这直接掣肘法治中国话语体系的建构。鉴于此,为求造就新的历史时代对于法治观念的祛魅与再启蒙,以期为法治共识的达成初步扫清智识层面上的障碍,继续丰富、发展、夯实中国法治实践命题的理论根基,当代中国法律人客观上需要从矫正法律移植中的“偏食”取向、强化对法治运作实然状态的理解以及均衡调配三类法治理念等三重基本维度着力,真正立足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政治构造,“以中国为方法”,努力破除根深蒂固的“一元普适主义法治观”,建构并形成一种崭新的、具有自身主体性的法治话语体系,藉此丰富人类法治实践的内涵。
来源:2024年第4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