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陈明
单位:陈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Chen Ming, School of Government,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关键词:国家能力,基层治理,乡村治理,村民自治
基金:*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村土地制度与乡村治理体制协同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3BZZ067)的阶段性成果。
正确认识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村民自治的现代转型,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理论上看,只有在大部分公共事务能够依靠市场或政府调节,地方性公共领域显著缩小之后,小共同体内部的民主自治才是可欲的。传统社会的地方自治和改革开放后的村民自治,都是国家藉由地方性中介降低乡村治理成本的一种操作方式,而非成熟规范的自治形态。新时代以来,乡村现代化水平和国家治理能力空前提升,由此带来农民形态、社会关系和公共领域的重塑,为建构现代村民自治创造了必要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国村民自治的前途并非沿着民主选举的路径一味强化其政治属性,而是推动其制度构造与时代条件有机衔接,在村庄日常生活领域中开辟民主性生活自治的发育空间。概言之,中国村民自治的前途与方向在于返民主性生活自治之本,开乡村治理现代化之新。
来源:2025年第2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