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4-1034/C
国际刊号:1004-2938
发布日期:
作者:尹成波
单位:尹成波: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同居共财,特有财产,分配正义,当代价值
基金:*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传统家庭财产制度中的分配正义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23BFX049)的阶段性成果。
宋承唐之同居共财制,但宋所共之财仅为公产且另创“特有财产”制。元承宋制,明清律循宋制保护公产,但“特有财产”付之于司法认可的习俗保护,清末此俗又列入民律草案,民初司法沿用。唐宋之变导致家庭产权结构二元化:公产归属于父祖,“特有财产”归属于创置子弟。这些产权,均可视为处分权受限的所有权,儒家传统可为这一限制的正当性提供辩护。家产共有说、归家或归户说、家长绝对财产权说,尚需再斟酌。基于前述制度及其实践,本文构建出传统分配正义理论,包括公平至上的“唐型分配正义”和公平与效率适度平衡的“宋型分配正义”。这一理论阐明了传统家庭财产制度合乎分配正义的内在机理,深化了对传统公私关系的认知。
来源:2026年第2期
《开放时代》期刊编辑部